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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背景
为提升新余市国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存放收益,优化财务资源配置,根据市国资委《关于加强市属国有企业资金存放管理的意见》《新余市市属国有企业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确保资金安全、保障流动性需求的前提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当公司资金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时,启动竞争性选择程序确定存放银行。
二、项目概况
㈠资金规模:资金3000万元。
㈡合作目标:择优选择1家银行,在保障资金安全与流动性的前提下,实现资金存放收益最大化。
㈢核心要求
1.安全性:仅限于保本型的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活期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含大额存单)等。严禁安排任何形式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其他非保本类金融产品。
2.流动性:预留不低于总额50%的资金,配置为一年内可相对灵活支配的存款产品如:活期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1个月定期存款等。剩余资金可配置较长期限的存款产品,但单笔定期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3.方案配置: 参与银行需提供详细的资金配置方案,方案中必须包含多种期限组合如:活期、协定、1天通知、7天通知、1个月、3个月、6个月、1年等,以满足公司对流动性的管理要求。方案需明确:各期限存款产品对应的具体资金分配额度。各期限存款产品对应的预期年化收益率报价。
三、申请银行资格要求
参与本次竞争性选择的银行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在新余市行政区域内设有经批准设立的分支机构(营业网点),具备提供本地化服务的能力。
2.依法纳税,经营状况良好。
3.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核心监管指标持续符合国家金融监管机构的要求。
4.近2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及受到金融监管机构重大行政处罚的记录,市场信誉良好。
5.财务稳健,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管理能力和完善的内控制度,近2年内未发生重大信用风险事件。
6.具备为对公客户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存款、结算及账户管理等金融服务的能力和经验。
7.同一家银行(指具有同一法人主体的银行)仅能由其在新余市辖内的一家分支机构(营业网点)代表该银行参与。如出现同一银行多家分支机构同时报名的情况,则视为该银行自动放弃本次参与资格。参与银行在获取和提交文件时,应明确其代表的具体分支机构名称。
8.出具书面承诺书: 参与银行须在文件中提交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资格及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格式见附件3)
四、实施流程
㈠公告获取
时间:2025年7月2日-7月6日
地点: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劳动北路1247号
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盖章复印件)、金融许可证(盖章复印件)。
经验证无误后,领取文件。
㈡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5年7月8日 15:00
要求:文件须按要求密封,并包含《资格及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文件将被拒绝接收;参与银行应对所提交的所有资料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有虚假,将取消其参与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㈢评审与公示
评审标准:1.经济报价(80分):按配置方案计算加权平均年化收益率,最高者得满分,其他参与银行得分 =(该银行报价加权平均年化收益率/最高加权平均年化收益率)×80分。2.合作深度(20分):基于参与银行与公司合作的融资担保业务2025年6月末在保余额(数据由公司提供),最高者得满分,其他参与银行得分=(该银行在保余额/最高在保余额)×20分。总分=经济报价得分+合作深度得分(满分100分)。
结果公示: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签订合同。
五、合作期限
本次资金存放合作期限为壹年,自双方正式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六、监督与声明
评审全程受公司纪检监察人员监督;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资格,列入合作禁止名单,并承担法律责任。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廖程燕 电话:13755559602
附件: 1.报价单
2.得分汇总表
3.资格及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新余市国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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